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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:关于印发《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》的通知

2024-06-20 21:48:09 点击: 46

转发:关于印发《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》的通知

各设区市住建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:

  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,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省厅委托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了《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你们抓好宣贯工作,迅速印发县、镇、村,并组织入户宣传,提升农村住房灾前应急预防和灾后临时处置能力。执行中有任何问题,请向省厅村镇处反馈。

  联系人:张海林 联系电话:13850118503

  附件: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6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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